威海市2026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15 14:57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威海市2026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医保服务行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提升医疗服务与药品供应质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与门诊共济保障提质增效,切实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威医保发〔202350号)、《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威医保发〔202351号)及2026年医保重点工作任务制定。

(三)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分类精准: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按业务类型、服务范围差异化设置指标,避免“一刀切”。

2.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以协议管理为基础,考核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科学量化,强化实效: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依托医保信息系统自动采集数据,减少主观误差。

4.奖惩并重,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与定点协议续签、医保总额预付、信用等级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稽查频率等挂钩。

二、考核对象

全市签订2026年度医保服务协议且履行协议时间满一年的定点医药机构,具体分类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1.一级(未定级)及以上开展住院及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含DRG与非DRG支付机构)

2.一级(含未定级)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3.定点诊所。

(二)定点零售药店

1.“个账”定点零售药店

2.“门统”定点零售药店;

3.“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分类计分,不同类型机构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总分及权重根据业务风险与监管重点确定。

(一)定点医疗机构考核

1.《一级(含未定级)及以上开展住院及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分细则》:包含基础管理、服务管理、运行质量、基金监管、信息管理、异地就医管理、投诉举报、医保信用管理、加分管理9个部分,共40项考核项目,总分100分(含加分项)。其中基础管理13分、服务管理14.5分、运行质量8.5分、基金监管20分、信息管理21分、异地就医管理3分、投诉举报15分、医保信用管理5分、加分管理5分。

2.《一级(含未定级)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分细则》:包含基础管理、服务管理、运行质量、基金监管、信息管理、加分管理6个部分,共28项考核项目,总分100分(含加分项)。其中基础管理12分、服务管理13分、运行质量4.5分、基金监管36分、信息管理29.5分、加分管理5分。

3.《定点医疗机构DRG考核评分细则》:包含组织建设、医疗服务、诊疗行为、费用控制、清单质量、加分管理6个部分,共24项考核项目,总分100分(含加分项)。其中组织建设6分、医疗服务10分、诊疗行为51分、费用控制15分、清单质量13分、加分管理5分。

4.《定点诊所考核评分细则》:包含基础管理、基金监管、信息管理、服务管理、加分管理5个部分,共18项考核项目,总分100分(含加分项)。其中基础管理32分、基金监管24分、信息管理31分、服务管理8分、加分管理5分。

(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

1.《“个账”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分细则》:包含基础管理、服务管理、基金监管、信息管理、加分管理5个部分,共15项考核项目,总分100分(含加分项)。其中基础管理30分、服务管理5分、基金监管35分、信息管理25分、加分管理5分。

2.《“门统”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分细则》:包含基础管理、服务管理、基金监管、信息管理、加分管理5个部分,共17项考核项目,总分120分(含加分项)。其中基础管理40分、服务管理5分、基金监管45分、信息管理25分、加分管理5分。

3.《“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分细则》:包含基础管理、服务管理、基金监管、信息管理、加分管理5个部分,共18项考核项目,总分120分(含加分项)。其中基础管理55分、服务管理5分、基金监管30分、信息管理25分、加分管理5分。

四、考核方式

(一)分级考核

1.市医保局考核: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全市DRG专项考核,结果全市统一排名。

2.各区市医保部门考核: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诊所、仅开展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业务的零售药店(高区、经区、临港区辖区内机构由市医保局考核)。

(二)分类考核

1.DRG支付住院医疗机构仅参与基础考核;DRG支付机构额外参与DRG专项考核。

2.定点零售药店按业务类型分别执行对应考核细则,差异化计算得分与等次。

(三)考核形式

1.日常考核:依托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稽查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动态记录机构违规行为与服务情况。

2.年度考核:结合机构上报材料、现场复核、数据核查等方式开展。

3.指标分为A类(系统自动测算)、B类(机构上传材料审核)、C类(经办机构现场评分)、D类(加分项)四类,逐步提升A类指标占比。

五、时间安排

(一)意见征集及反馈完善阶段(20265):按流程征集各级医保部门和各层级定点医药机构意见,完善考核方案和细则。
    (二)公布方案、细则20266月):完善后的考核方案和细则下发至各定点医药机构。

(三)准备阶段(20261116日—1215日):各定点医药机构按要求上传B类、D类考核项对应材料。

(四)正式评分阶段(20261216日—2027115日):各级医保部门结合系统数据及上报材料完成评分。

(五)结果反馈与申诉阶段(2027116日—120日):向各机构反馈扣分情况,机构可提出申诉,医保部门核实后予以答复。

(六)结果汇总、公示及下发通知阶段(2027121日—21日):确定最终考核成绩及排名,通过威海市医保局官网、定点机构动态管理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核等次

(一)定点医疗机构(总分100分)

优秀:92分(含)及以上

良好:86分(含)-92分(不含)

合格:75分(含)-86分(不含)

不合格:75分以下

(二)定点零售药店

1.“个账”定点零售药店(总分100分):

优秀:90分(含)及以上

良好:80分(含)-90分(不含)

合格:60分(含)-80分(不含)

不合格:60分以下

2.“门统”及“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总分120分):

优秀:108分(含)及以上

良好:96分(含)-108分(不含)

合格:72分(含)-96分(不含)

不合格:72分以下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保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考核工作;各区市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落实,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二)强化动态优化。考核过程中及时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对不合理指标及时调整;每年年底对考核办法进行复盘评估,持续完善考核体系。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与考核工作人员需廉洁自律、依法依规履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责。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6615

附件:1.《威海市定点医疗机构2026年考核评分细则》(医院)(最终版).xlsx

      2.《威海市定点零售药店2026年考核评分细则》(药店)(最终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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