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新增和取消部分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1 14:05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高值药品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高值药品管理,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做好医疗保险高值药品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医保发〔2021〕8号),新增和取消部分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增威海市立医院呼吸与重症医学科勇晓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新增威海市中医院肛肠科韩冰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新增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七〇医院威海医疗区肿瘤血液科白艳春、泌尿外科刘政江、风湿疼痛科杨建、妇产科遇红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新增乳山市人民医院疼痛科刘大伟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新增乳山市中医院外一科高亮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

二、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七〇医院威海医疗区肿瘤血液科陈世壮、泌尿外科苟举民高值药品责任医师资格。


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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