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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新增部分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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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高值药品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高值药品管理,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做好医疗保险高值药品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医保发〔2021〕8号),新增部分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新增威海海大医院妇科孙玉荣、眼科刘壮昌、皮肤科刘卫兵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新增威海市立三院皮肤科郑军、精神三科宫鹏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新增威海高区利民医院肿瘤科董桂芝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 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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