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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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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6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市医保局党组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自觉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召开7次专题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统一了全局上下对巡察整改工作严肃性、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反思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督导落实,切实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兵把关、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局党组书记先后7次带头研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9月上旬,与各班子成员开展了“红脸出汗”谈话,从具体问题入手,面对面点原因、提意见、议整改,有力压实了工作责任。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的要求,盯紧抓实,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不收兵。11月16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深入检视剖析了自身问题、思想根源,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认识再提高、工作再加力的良好效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成效自评估,经评估,目前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三)抓好结合,突出长效。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风能力提升年等活动相结合,坚持把解决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工作问题与作风问题相统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行动、马上见效;对情况复杂的问题,不等不靠,深入谋划,攻坚克难,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坚持将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眼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对照反馈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管理盲点等,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补短板强弱项,先后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19项,形成和健全了一批管用高效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1)严格落实学习安排。巡察反馈后开展了8次、12个主题的集体学习,2023年度共开展了22个主题学习。(2)切实提升研讨质量。巡察反馈以来组织的8次集体学习,都提前下发学习方案,并督促中心组成员按照研讨主题和要求篇幅,紧密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准备发言,确保每个主题研讨交流时长不少于1小时,有力扭转了“理论学习多,研讨交流少”的倾向。(3)大力提升学习实效。①建立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台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巡察反馈以来已调度2次。②深入基层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巡察反馈以来5名党组成员均到基层党组织开展了主题教育专题党课。③深入调查研究。6名班子成员对照市委确定的20个方面调研重点,分别围绕重大疾病患者依申请救助、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威你保”发展、拓宽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等中心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其中有3篇在全市“同题共研、助力高质量发展”调研大赛中获奖。 2.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主动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1)持续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分别在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5名党组成员都宣讲了党的二十大精神。(2)对2名未按要求完成补学的,组织完成补学并予以谈话提醒。(3)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①面向全体党员组织了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内的为期4天的集中培训,并组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内容开展了交流研讨。②充分发挥党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的主题教育4个专题的读书班中,每个专题都将党的二十大报告纳入必学内容;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自学内容。 3.关于基金支撑能力不够稳固的问题。 整改进展:坚持将提升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作为头等大事,从“收支管”各方面全面强化措施:(1)深入抓好参保扩面。①全面压实责任。在政府层面,将参保扩面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督查范围,8月29日通过政府督查发布了一期情况通报;在部门层面,将其纳入对各区市医保部门年度督查激励指标,建立了督导通报制度,有力调动了各区市的积极性。②全面加强宣传。将9月份作为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各种渠道的作用,采取录制主题视频、制发宣传材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③全面摸清底数。加强部门联动,与教育部门20万中小学生数据和综治中心300万常住人口数据深入比对分析,形成了未参保人员数据库,为精准扩面提供了有力支撑。④针对大学生群体,出台了吸引新生参保缴费的政策,同时深入威海职业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等上门发动宣传,取得较好成效。于2023年10月就超额完成省定年度任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参保总人数达256.58万人,同比增加2.4万人,是省内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双增长”的三个地市之一。(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市实行DRG付费的医疗机构扩大至106家,DRG付费基金支出占住院基金总支出90%以上,提前1年实现了国家和省确定的DRG实际付费覆盖区域、纳入病种、基金占比、医疗机构“四个全面覆盖”的目标,初步形成以DRG为主、其他支付方式为辅的医保支付体系,基金使用效率持续提升。(3)深入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建立健全了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运行情况,查摆问题风险,研判运行趋势,制定应对措施,有力确保了基金运行平稳安全。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专题会议2次。(4)强化基金监管。巡察反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3个专项检查行动,通过系列措施,我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稳步提升。 4.关于商业险“威你保”参保人数折半下滑的问题。 整改进展:(1)针对群众投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①优化了产品方案。指导承保机构将22周岁以下人群缴费标准降至39元,将起付门槛由1.8万元降低至1.6万元,新增了免费异地住院手术安排服务等,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吸引力。②加强了宣传推广。完善了商保公司承保考核机制,协同推进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和“威你保”的推广,协调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等工委转发倡议书,策划推出了上线发布会以及景点打卡、专题晚会等系列活动,“威你保”公众号粉丝增加至35万。(2)针对“威你保”推广中出现负面舆情问题,①督导各承保机构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规范宣传引导,并将其是否产生重大舆情事件纳入保费收入考核。②健全了舆情综合监测处置机制。通过客服电话、投诉和舆情监测等渠道全方位收集群众的反响,及时研判,全面加强舆情防控和应对,9月份以来已形成《威你保投诉和舆情月报》5期,截至目前未出现较大负面反响。(3)针对2021年度“威你保”赔付率低的问题,制定了确保赔付率达到80%的目标,指导商保公司开展了二次理赔,目前已赔付8862人次、229.8万元,预计最终赔付率将达到80.5%左右。(4)围绕推进“威你保”持续发展,于11月10日出台了《关于推动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威医保发〔2023〕48号),目前,正会同银保监部门及部分商保公司,就优化产品方案、完善承保运营机制和经办服务等进行研究探讨,以切实增强群众认可度,提高产品投保率,保障“威你保”持续健康发展。 5.关于单病种定额结算政策存在过度保障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联合市财政局、卫健委出台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病种定额结算政策的通知》(威医保发〔2023〕58号),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实际,对现相关病种的结算政策进行了分类调整,其中对白内障等199个手术及操作类病种恢复到按现政策报销;将面瘫等16个中医优势病种调整为最高限价管理;对重度精神障碍、尿毒症(门诊透析)等13个病种按国家要求仍予以倾斜保障,将视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政策调整后,原定额结算病种的保障回归到公平适度轨道。 6.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监管不到位,试点探索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于2023年12月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威医保发〔2023〕57号)以及《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医保办发〔2023〕23号)、《关于做好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医保办发〔2023〕24号),并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部予以了完善。(1)针对基金使用不充分、结余过大的问题,统一下调筹资标准,其中职工长护由现行的每人每年100元下调至45元;居民长护由现行的每人每年60元下调至10元。(2)针对居民长护受益面窄的问题,2024年将试点区域由南海新区扩展到临港区,2025年将实现全覆盖。(3)针对前期试点期间因群众诉求强烈及后期受省系统集中影响无法与机构直接结算等原因,将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群体待遇支付给个人的问题,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思路,优化了待遇支付方式。对新纳入人员,属于医疗专护和机构护理的,费用全部与护理机构结算;属于居家护理的,医疗护理待遇调整为与护理机构结算,生活照料待遇根据生活照料服务方式区别结算,其中选择护理机构上门服务的与机构结算,选择个人自行护理的支付给个人。对目前已享受待遇人员由个人自愿选择支付方式。(4)针对失能等级评估缺乏有效核实机制的问题,①于9月22日下发了《关于巡察反馈长护经办工作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督促各级经办机构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目前已全部完成。②将评估专家组由3人增至5人,同时采取了入户和视频相结合的评估模式,进一步增强了评估的精准性和群众的便利度。巡察反馈以来,按新机制累计评估405人,通过341人,通过率达84.2%。③在新完善的办法中新增了评估结果公示和复查环节,确保评估结果公开透明。(5)对新完善的政策和经办流程等开展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 7.关于门诊共济政策推广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1)持续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于2023年12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通知》(威医保发〔2023〕62号),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升了职工普通门诊保障待遇。调整后的政策已于2024年1月1日实施。(2)深入开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共济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①印发了《威海市医保系统开展群众看病就医不够便利问题攻坚克难专项调研工作方案》,成立5个工作小组,全面摸清了全市2809家服务网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结算情况以及暂无条件开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的难点堵点。②截至2023年底,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具备直接结算服务条件的236家均实现了门诊统筹结算;因工作人员、软硬件条件等原因不具备直接结算条件的930家,通过村医或家庭医生帮办代办的方式实现了门诊统筹结算,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共济开通率达到92.3%;1148家定点零售药店已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开通率达到73.2%。(3)大力加强政策宣传。①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门诊共济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区市组织召开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零售药店镇街扩面动员大会,组织集中培训12次、452人,主动深入医疗机构等上门培训178人,有力提升了一线经办人员的政策掌握度;②在各开通门诊统筹结算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零售药店(含帮办、代办服务网点)张贴政策宣传明白纸,摆放业务操作指南,确保门诊共济政策深入人心。11月在威海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查问卷,有409名群众参与调查,其中392名群众对政策较为了解,知晓率达95.8%。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超过128万人次享受到普通门诊保障待遇,共为其减轻门诊费用负担7500余万元。(4)强化督导调度。定期调度通报各区市门诊共济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政策落地落实。(5)完善了政策落实跟踪流程。优化了《待遇保障一般政策性文件拟定工作流程》《待遇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工作流程》《待遇保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工作流程》等工作流程,形成了医保政策从出台培训、系统建设到政策宣传、跟踪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制。 8.关于基金分配科学化水平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1)完善了医保基金总额指标分配机制。2023年8月,出台了《威海市医保总额预付指标分配及年终清算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年度指标分配、年中指标调整、新增定点指标下达及年终清算等工作流程、内控管理、职责分工等,健全了医保、财政、卫健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协同参与的新机制,切实增强了指标测算、分配和调整的科学性。(2)持续提升指标测算分配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指导各区市建立了指标运行分析制度,从2023年10月份起,将每季度指标运行分析相关数据及结果下发至各区市,对超支较大及基金运行效率不高的医疗机构进行预警提醒;针对2023年度门诊统筹部分预留指标结余较多和医疗机构指标不足并存的情况,在充分考量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患者个体差异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2023年度指标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12月27日下达至各定点医疗机构,有力提升了基金运行效益,缓解了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3)积极探索普通门诊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组织DRG工作小组成员对金华市的APG运行办法和情况进行了学习,并针对我市情况进行了初步研讨。(4)深入推进DRG付费改革。持续加强对国家规定暂不纳入的中医和精神类以及暂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的指导,对条件成熟的将及时纳入,已将医疗康复费用PDPM付费方式系统项目列入了2024年建设规划,推动DRG付费改革向纵深推进。 9.关于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1)扎实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能。2023年10月-12月,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统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个专项行动,对59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2)深入开展对巡察反馈涉及1家医院的检查,延伸检查范围,对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研究确定了2024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思路,坚持将基金监管作为部门首要职责,持续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监督检查。(4)全面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围绕构建多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常态化、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充分发挥医保信用激励惩戒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10.关于基金监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1)围绕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建设,①拟定了我市《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初稿),进一步压实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等的各方监管责任,做实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常态化,健全交叉检查、部门协同、信用管理、重大事项处置等工作机制,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②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2023年8月,联合市检察院等4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1号文件深入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10月19日又联合市公安局等4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部署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暨DRG付费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协同联动。③充分发挥医保信用激励惩戒作用。积极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信息披露和数据共享,将19个信用承诺和行政监管信息上传到信用中国网站(威海)后台-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公示。9月份及时启用了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中的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功能,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全部及时上传,纳入信用考核。(2)全面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各级医保部门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9月以来,相继开展了3个专项行动,对2家医保经办机构、5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1.关于缺乏分权制衡,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1)针对基金稽核和执法裁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实施了《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细化了基金稽核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局基金稽核工作小组和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廉政风险和自由裁量风险。(2)健全了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认定流程,各参与科室根据职责对申请对象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度建设等规定项目分别评估打分,确保评估过程公平公正。(3)对全系统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再造,对各环节的职责和要求进一步予以了明确,形成了包含政策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医保基金行政检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流程的汇编。对全系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再次排查,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4)深入推进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制定实施年度内控检查工作方案,每月利用内控子系统开展常态化检查,汇总移交疑点数据,跟踪督导落实,形成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的全链条业务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12.关于项目论证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1)先后召开了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建设研讨会和定点医药机构座谈会,就推进“全量数据上传”工作再次进行了论证,并向省局进行了汇报,明确了工作思路。(2)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巡察反馈以来至12月底,对拟定的3批共20家定点医药机构以及85家第三批普通门诊定点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全部进行了公示。(3)进一步严明了信息化建设的流程。对所有信息化项目建设均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信息化项目建设流程的通知》要求,在项目建设开展前,经过市医保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研究,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报大数据中心立项审核,由专家论证后方可开展建设。 13.关于医保服务质量亟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1)深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能力提升活动。巡察反馈后,启动了第二轮活动,以提升医疗机构窗口标准化、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为主要内容,共收集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96条,已解决94条,剩余2条为需长期推进的。目前已将此项活动纳入了常态化工作,以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2)深入开展“两进”活动。①在全市同步开展了“医保干部进基层”活动,组织医保干部走进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农村等“五类场所”,宣传政策,倾听心声,解决困难,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共出动干部1179人次,开展活动504次。②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在全市组建了60名人员的“医保政策宣讲团”,分成8组,采用“一月一主题”方式,每月1-2次走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两定机构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医保政策宣讲活动。9月以来,全市已开展宣传活动298场次、覆盖群众24000余人次。③紧盯医保经办高频事项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难点问题,出台了《关于实施医保服务二十四项便民措施的通知》(威医保办发〔2023〕21号),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办事便捷度。(3)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排查汇总了人员操作不熟练,关联环节多导致系统、机具和卡有时不协同,系统、读卡机具有故障以及医保卡本身损伤、消磁等3大类问题,反馈至各区市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并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运维长效机制,协调第三方运维公司组建了应急抢修队伍,在各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窗口张贴了服务电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关于医保基金稽核检查搞形式的问题。 整改进展:(1)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入排查,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2)重新调整完善了对定点药店、诊所现场稽核的文书模板,明确了相关要求,并在每次采取分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前,针对性开展培训,确保稽核过程完善、材料保存到位。(3)制定实施了《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细化了基金稽核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建立从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医院申诉、金额核实到最终处理等全过程的书面沟通机制,严格检查材料归档保管制度,确保每个案件从检查到处理的资料齐全完整、纪录可溯可查。(4)持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9月以来,以新完善的各项工作流程、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案件查处方式方法等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开展了4次培训,同时拟定了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将进一步加大培训频次,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15.关于立案拖沓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进展:(1)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部梳理,相关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对1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梳理制定了《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了办案流程,对立案审批、案件调查、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决定审批、执行与结案、案卷归档整理等环节的工作时限予以明确,确保立案工作规范高效。(3)围绕提升执法检查队伍能力,利用“医保大讲堂”、案件研讨等形式,全面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结合专项检查,专门对全体检查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案例讲解》、《DRG违规类型分析及典型案例》等培训,并邀请专家为全局执法人员和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开展了一次《行政处罚法中若干问题解析》专题培训。(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2023年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检查组要将开展现场检查、情况反馈、立案调查、出具案件调查报告等环节工作形成完整闭环,并将相关资料、证据等及时移交被检机构所在地医保部门,各级医保部门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对已立案的案件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确保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对办理进度缓慢拖沓的及时督办,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的作用,解决立案拖沓效率低的问题。 16.关于服务群众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1)在全市医保系统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针对发现的堵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先后走访经办机构、医疗机构82家,累计体验“项目流程”70次,发现问题42个,解决问题33个。(2)持续推进全市统一的医保咨询电话服务平台建设,将电话坐席接听人员扩充至20人,综合接听率达到85%以上。(3)扩大宣传医保“一键通”查询渠道和“医保有话说”影响力。①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大型药店微信公众号嵌入医保“一键通”查询方式,在全市定点医院、大型药店、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张贴“两个平台”的联系方式,不断扩大医保“一键通”的查询渠道。②针对群众关心关注较多的政策,拍摄政策解读类视频22个、《“医”靠》《微光如炬》等宣传片5部,通过“医保有话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解读,全面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 17.关于转外就医审批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查清了问题原因,进行了深入整改:(1)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深入落实省局规定,对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参保人员外出就医一律无需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等材料,切实解决了一直困扰群众的“转诊转院难”问题,并就调整后的政策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多次解读培训,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宣传。(3)进一步完善了科室业务内控机制。对所有业务从文书质控入手,全部增加互审和复审环节,确保各项业务文字规范、资料齐全、纪录可查,形成每项业务从受理到处理的闭环管理,确保科室各项业务准确规范。(4)组织对医保中心所有经办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进一步明晰了岗位职责分工,规范了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办理要求等,新增职工医保退费和补缴、互联网医院定点审批等15项工作流程,形成了医保参保变更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长护经办服务、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基金收支拨付、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新增、稽核检查等68项工作流程汇编。同时依据业务风险等级对经办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每月利用内控子系统开展线上常态化检查,及时移交疑点数据,跟踪督导落实,实现台账销号管理,形成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的全链条业务廉政风险防范体系。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 18.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存在找依据、等指示、看外边的想法,没有主动从政治高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医保领域指导性措施的问题。 整改进展:(1)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巡察反馈以来,已通过“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文章33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10月18日至23日,局机关党支部和医保中心党支部分别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主题教育以来,开展的班子成员4个专题的读书班和党员培训中,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了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2)强化责任担当。①深入推进包括创新清单在内的“四张清单”工作机制并及时督导调度。积极谋求工作创新,成功争创了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承办城市、全省医保协议电子化工作试点城市、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深化应用试点城市等多项试点。②深入落实《市医保局关于优化工作小组推进机制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工作小组机制在党建、意识形态、医保基金监管、联系服务群众等重点领域、重大工作、重要任务等方面的统筹谋划、分析研判、协同推动作用。巡察反馈以来,相关工作小组召开会议13次,制定实施了《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百日冲刺行动方案》《威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数字医保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制度和工作。 19.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1)针对反馈问题,对2019年至2023年局机关和医保中心两个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议照片、会议记录签名等进行了认真核查,理清了问题症结,对2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举一反三,认真梳理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换届选举等各项组织生活的程序、要求等,狠抓落实确保开展规范。(2)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党支部均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1次“学法规 严纪律 知思行”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10月18日,结合党员集中培训,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微视频《漫说支部生活》,切实提高了全体党员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督查机制,于巡察反馈后对两个党支部开展了1次督查,并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有力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 20.关于党支部支委选举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1)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查清了问题原因,并对1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列为局机关党支部和医保中心党支部9月份支委会的重要内容,组织了集体学习,并制定了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图,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换届任期台账。(3)9月19日,组织党总支、各党支部委员及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党务工作者,围绕基层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党组织生活规范等内容开展了1次党务工作培训。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市医保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上级有关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医保主责主业,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奋力谱写我市医保领域新篇章。 (二)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突出政治标准,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事业为上,严格程序规范,综合施训培养,强化管理监督,不断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工作链条,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审视工作差距、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查缺补漏、标本兼治,解决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体系。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整改完毕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努力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巩固长效机制。 (四)统筹加强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融入中心工作,持续强化医保政策法规体系和服务体系等建设,高标准实施好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度化常态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扎实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高医保服务效能,推动经办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1-5282876;邮政信箱威海市环翠区海滨中路56号威海市医疗保障局1222室;电子邮箱whybjzg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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