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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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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院费用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服务? 答:目前,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有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2.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须经过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三个步骤。目前,我省已简化了异地就医手续,全面取消了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手续,取消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和家数的限制,参保人就医时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其中:跨省异地就医不管是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还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都需要先备案;省内异地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要先备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再备案。异地就医时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直接结算。 3.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一)掌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鲁医保”或“威海医保”小程序办理,办理进度、是否审核通过可以通过“鲁医保”、“威海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 (二)现场办理:通过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工作站办理。 (三)备案变更: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以上后需要变更备案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鲁医保”或“威海医保”小程序-备案记录查询-取消备案/信息变更,重新备案即可。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可通过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或医保工作站办理。 4.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享受哪些待遇? 答:(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2)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比例统一为10%,剩余部分按在我市同级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政策报销。 (3)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4)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和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 5.异地就医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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