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 17:27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威海市市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我中心正式解除与威海祥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店、威海威高护理院、威海市龙凤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百二十八店、威海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哈工大店、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王志义中医诊所、威海宝芝林医药有限公司卫生所、威海市龙凤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十八店的市直医保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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