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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市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缓缴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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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21号) 二、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三、缓缴期限是什么? 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缓缴费款所属期为7月至9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完成属期7月份医保费缴纳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费款所属期为8月至10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正处于职工医保中断缴费状态的中小微企业,补齐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断缴费后可享受缓缴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四、已申请缓缴的企业还需要按月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吗? 需要。按照规定,缓缴的只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职工个人部分不在缓缴范围,用人单位仍需按月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hybdwwt.weihai.cn/SmPsc/#/login?type=org)申报,申报完成后按时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部分。 五、缓缴期间职工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正常缴纳的,缓缴期间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含生育医疗费)可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参保人医保权益依规享受。 六、缓缴期间个人账户能正常享受吗? 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正常缴纳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正常计入。 七、缓缴期满,企业应在什么时候补缴费款? 缓缴费款所属期为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企业,应于 2022年10月底前按规定补齐缓缴的费款,未按时补齐缓缴费款的企业,自10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缓缴费款所属期 8月至10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企业,应于 2022 年 11 月底前按规定补齐缓缴的费款,未按时补齐缓缴费款的企业,自11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 八、企业如何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whybdwwt.weihai.cn/SmPsc/#/login?type=org)“应缴信息查询(医保缴费)”功能直接查看是否享受缓缴,参保单位若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范围,但未被列入缓缴范围的,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书面承诺书申请缓缴,医保经办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九、缓缴政策执行期间,新开办企业还能申请缓缴吗? 8月底前新开办且参保登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十、缓缴单位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1.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足额缴纳,未按时补齐缓缴费款的企业,将会影响缓缴期结束后的正常扣款和单位职工个人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2.有按月正常缴费需求的企业使用单位网厅中“应缴信息查询(医保缴费)”功能在缓缴期内首次办理缴费申报业务时,可自行选择取消缓缴,但取消后将无法再次申请缓缴。
扫码查看附件1 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2〕21号)
扫码查看附件2: 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承诺书
扫码查看附件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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