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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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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办好医保领域各项民生实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将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人、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压紧压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限要求认真推进落实。
附件:“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1.项目内容: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将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弥补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费用无保障的短板,同时衔接调整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实现门诊保障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于华伟、李凯 牵头科室(单位):待遇保障科、医保中心 责任科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管理科、医保中心 2.项目内容: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通过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于华伟 牵头科室(单位):待遇保障科 责任科室(单位):医保中心 3.项目内容:深入推进“威你保”。持续优化“威你保”产品内容,扩大保障内涵,推进与各项医保待遇的一站式结算,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威你保”在健全医保制度体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的重要作用。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责任人:于华伟 牵头科室(单位):待遇保障科 责任科室(单位):医保中心 4.项目内容:深入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省级要求,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认真总结运行情况,优化完善结算细则,有序扩大实施范围,全面打造符合我市实际的DRG支付方式,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于华伟 牵头科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科 责任科室(单位):医保中心 5.项目内容: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全面放大降费效应。常态化推进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扩大集采品种覆盖范围,2022年年底集采药品总数累计达到350个以上;健全供应监测、结余留用、直接结算等工作机制,做好与医保支付、基金预算等工作衔接,确保中选结果落地落实,降低群众用药费用负担。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李海宁 牵头科室(单位):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责任科室(单位):医药服务管理科、医保中心 6.项目内容:围绕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医保助企”专项行动。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和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药械招采、待遇保障、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经办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统筹考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药企业、参保群众等多方利益,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李海宁 牵头科室(单位):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医保中心 7.项目内容: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进一步深化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将基层医疗机构等一并纳入监管范围。继续通过日常稽核、专项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方式,采取数据筛查、现场检查等手段,聚焦“五假”规范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于同芹 牵头科室(单位):基金监督管理科 责任科室(单位):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保中心 8.项目内容:持续推进“23451”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医保基层经办力量,将医保工作站由镇级向村(社区)、银行和商保公司等社会力量延伸,构建起高效统一的“市—县—镇—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李凯 牵头科室(单位):医保中心 9.项目内容:完善门诊慢特病制度,实现跨省联网结算。按照国家和省局要求,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工作,做好与本地就医待遇的累计衔接,切实解决群众在异地就的急难盼愁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责任人:李凯 牵头科室(单位):医保中心 10.项目内容:继续扩大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就医覆盖范围,深化医保电子凭证“诊间结算”模式应用推广。按照省局《关于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10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就医改造,推广医保电子凭证“诊间结算”服务模式。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人:李凯 牵头科室(单位):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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