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了解吗?威海市民身边的医保长护政策一问一答
发布时间:2021-04-28 15:20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职工及试点区居民的基本护理需求,威海市分别于2018年7月1日、2019年10月1日开展了职工及南海新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居民,提供长期护理保障。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哪些人群能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答:长期护理保险是在医保制度框架下建立的,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鉴定为完全护理依赖或者大部分护理依赖的职工及鉴定为完全护理依赖的居民所需的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相关医疗护理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退休人员)的职工均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行期间仅限南海新区累计缴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五年及以上并享受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居民可同步参加居民护理保险。

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基金构成有哪几种及缴费形式、标准有哪些?

答: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历史的参保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均应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职工护理保险基金主要通过个人缴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

(1)个人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0 元。由经办机构按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未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以及不缴纳医保个人账户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于每年 4 月底前一次性缴纳。

(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30 元,由经办机构从统筹基金中划转。

(3)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40 元,每年初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当年预算的 90%一次性预拨给经办机构,年底清算。

(4)福彩公益金。筹资标准为每年 200 万元,由市财政、民政部门每年初从福彩公益金中一次性划拨。

三、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行期间基金构成有哪几种缴费形式、标准有哪些?

答:居民护理保险基金主要通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

(1)试点期间个人暂不缴费。

(2)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20 元,由经办机构从统筹基金中划转。

(3)福彩公益金。筹资标准为每年 10 万元,由市财政、民政部门每年初从福彩公益金中一次性划拨。

(4)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40 元,每年初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当年预算的 90%一次性预拨给经办机构,年底清算。

四、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应满足两个条件:

(1)参保条件:参保职工首次参保(制度实施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除外)、中断缴费或者逾期缴费的,缴费 3 个月后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时应保未保的职工,需要按缴费当年筹资标准,一次性补齐自制度实施年度起的费用,缴费 3 个月后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2)护理依赖程度:经鉴定为完全护理依赖或者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可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五、居民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1)参保条件: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行期间仅限南海新区累计缴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五年及以上并享受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居民。纳入累计缴费年限的年份,2020年之前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份,2020年之后为同时参加威海市医疗保险及对应长期护理保险年份。

(2)护理依赖程度:经鉴定为完全护理依赖,可享受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六、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形式及标准?

答:参保职工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提供的护理服务或者居家自行护理,完全护理依赖职工享受 40 元/日长护待遇。大部分护理依赖职工享受 30 元/日长护待遇。

七、居民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形式及标准?

答:试点地区参保居民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提供的护理服务或者居家自行护理,完全护理依赖居民享受20 元/日长护待遇。

八、哪些护理费用不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1)应当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已经纳入残疾人保障、军队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护理费用;

(4)在港、澳、台地区以及境外护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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