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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增和免去部分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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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高值药品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高值药品管理,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做好医疗保险高值药品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医保发〔2021〕8号),新增和取消部分高值药品责任医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威海市立医院妇科张世红、房芳,威海市立医院肝胆外二科牟洪超,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妇二科周炳秀、消化血液科董崇海、普外科毕永辉,威海市立第三医院精神科曹长彬、眼科刘发为高值药品责任医师,同时免去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妇二科杜建英高值药品责任医师资格。 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定点医药机构高值药品管理服务的稽核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全市高值药品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开展。
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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