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医疗保障政策专题推介第七期——长期护理政策宣传
发布时间:2019-10-22 17:28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哪些人群能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答:长期护理保险是在职工医保制度框架下建立的,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完全护理依赖或者大部分护理依赖职工所需的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相关医疗护理提供基本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退休人员)的职工均应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基金构成有哪几种及缴费形式、标准有哪些?      

答:护理保险基金主要通过个人缴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财政补助、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

(1)个人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经办机构按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未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以及不缴纳医保个人账户部分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于每年4月底前一次性缴纳。

(2)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由经办机构从统筹基金中划转。

(3)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每年初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当年预算的90%一次性预拨给经办机构,年底清算。

(4)福彩公益金。筹资标准为每年200万元,由市财政、民政部门每年初从福彩公益金中一次性划拨。

三、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应满足两个条件:

1、参保条件:参保职工首次参保(制度实施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除外)、中断缴费或者逾期缴费的,缴费3个月后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时应保未保的职工,需要按缴费当年筹资标准,一次性补齐自制度实施年度起的费用,缴费3个月后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2、护理依赖程度:经鉴定为完全护理依赖或者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可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形式及标准?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以下形式进行护理,享受相应的护理保险待遇:

1)居家护理。参保职工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提供的护理服务或者居家自行护理,完全护理依赖职工定额补助40元/日。大部分护理依赖职工定额补助30元/日。

2)护理机构集中护理。 参保职工在护理服务机构中非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完全护理依赖职工基金支付限额40元/床日,大部分护理依赖职工基金支付限额30元/床日。

3)护理机构医疗专护。 符合入住护理服务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 。包干标准200元/床日。

 五、哪些护理费用不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1)应当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已经纳入残疾人保障、军队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护理费用;

4)在港、澳、台地区以及境外护理的。

 

威海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先期在南海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各区市经办电话,威海市:5198518  环翠区:5201760  高区:5629010  经区:5981110临港区:5551203 文登区:8463231 荣成市:7523339 乳山市:668108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