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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新增医保协议管理 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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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威海市新增医疗保障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流程(试行)》《威海市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流程(试行)》的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加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峰社区卫生服务站、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威海鹤寿护理院有限公司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 附件:新增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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