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医保定点准入 强化全流程监管
发布时间:2024-04-23 16:08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经济大抓基层大抓落实”工作要求以及省医保局“规范落实年行动”工作部署,在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基础上,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流程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防范评估审核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自由裁量风险,持续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审核工作。




本次调整完善经办流程范围包括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互联网医院、日间病房经办流程等多类型医保定点机构,同时结合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居民“两病”、门诊共济相关政策文件,新增了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调整后的经办流程通过山东省医保局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系统完成,数据同步上传至省医保局存档,全流程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目前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流程主要分为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结果备案、集体审议、挂网公示等步骤,其中材料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需要由不同工作人员进行,防止出现一名工作人员单独审核的情况,材料审核人员不得参与现场评估。现场评估由财务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内审工作人员、稽核工作人员、医保编码贯标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按照职责划分进行评分,不得互相干预,工作人员评估时评估表内所有项目均有明确的打分标准,不得进行自由裁量,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评估结果同步发送至市医保局官网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通过此次经办流程的调整,有效的加强了对评估人员工作的监管,限制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过程中的权力滥用,防止滋生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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