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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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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4号)有关要求,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威医保发〔2023〕1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3年3月,省医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加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持续巩固和增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效,市医保局印发了《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组织相关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四大部分。 (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流程实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监测应对,形成省、市、县实时监测、分级应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主要措施。从精准报量、购销协议签订、用量对接、诉求对接、供应监测、采购监测、惩处约束机制等七个方面对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作出进一步规范。 (三)提升系统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提升招采子系统信息安全水平,全面深化招采子系统应用,稳步提升数据治理效能。 (四)组织保障。通知自4月10日起施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强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
相关文件: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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