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直参保单位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08:35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需在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市直参加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期限

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期限:202313—131日。

三、申报标准

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应付工资)如实申报。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政策规定统一对市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调整时,职工年度内已按公布的缴费基数正常缴费或者补缴的差额部分不再补退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对不如实申报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申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2非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及统筹项目清单》附件1、《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及统筹的项目清单》(附件2)申报

四、网上申报

企业及非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流程如下:

1. 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网站,通过政务服务中的医保网上申报,进入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2.输入单位编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后,点击缴费基数申报

3.勾选我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点击下一步

4.点击批量导入,下载报盘文件,按报盘格式录入职工人员信息并保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统一缴费基数),导入文件,保存

5.核对导入数据,核对有误的,点击申报作废重新申报;核对无误的,点击下一步

6.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提交后,系统自动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2023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均1月份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方可缴费1月份申报完成的,自当月起按新基数缴费;1月份申报未完成的,当月无法缴费。请各参保单位按时完成基数申报,避免逾期缴费产生滞纳金。

    (二)职工缴费工资,是指符合纳入条件的职工上年度工资

总额;缴费基数是指对职工缴费工资进行封底保顶后的,实际用于计算缴费额的基数。缴费基数申报是指参保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

(三)2023年申报基数的职工是指截至目前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新入职的职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及统筹项目清单

            2. 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及统筹的项目清单

 

                    威海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1228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及统筹项目清单

单位

主项

子项

备注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

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

工勤人员为岗位工资

级别工资

工勤人员为技术等级工资

国家统一的

津贴补贴

警衔津贴

指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海关津贴

规范后的

津贴补贴

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津贴


年终一次性

奖金

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

基础绩效奖


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

指教师和护士基本工资按规定提高10%的部分

国家统一的

津贴补贴

警衔津贴

指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特殊教育津贴

教龄津贴、护龄津贴

特级教师津贴

绩效工资

实行了绩效工资的单位

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绩效奖工资


未实行绩效工资的单位

计算公式为:纳入缴费基数的标准=本人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暂不纳入的缴费项目

1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参考本表上述对事业单位规定的项目确定

2暂不纳入的缴费项目参考附件2对事业单位规定的项目确定

附件2

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及统筹的项目清单

单位

主项

子项

机关单位

(含参公管理的单位)

改革性补贴

住房补贴

物业补贴

住宅采暖补贴

奖励性补贴

精神文明奖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中不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法官审判津贴

检察官检查津贴

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

纪检、监察办案机关办案补贴

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

密码人员岗位津贴

司法助理员津贴

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信访工作人员补贴

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国家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税务征收津贴

警察加班补贴

安监岗位补贴

国家对部分人员规定的津贴补贴

自雇费(适用于省部级以上干部)

劳模荣誉津贴

禁食猪肉少数民族补贴

死亡待遇

一次性抚恤费

丧葬费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各地(单位)自行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

包括没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未经省批准的各类津贴补贴等项目

 

事业单位

改革性补贴

住房补贴

物业补贴

住宅采暖补贴

奖励性补贴

精神文明奖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中不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

卫生防疫津贴

环境保护监测津贴

 城市下水道工人和环境卫生工人岗位津贴

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

农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

 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

野外工作津贴

艰苦地震台站津贴

安监岗位补贴

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国家对部分人员规定的津贴补贴

自雇费(适用于省部级以上干部)

劳模荣誉津贴

禁食猪肉少数民族补贴

死亡待遇

一次性抚恤费

丧葬费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各地(单位)自行规定的其它津贴补贴

包括没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未经省批准的各类津贴补贴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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