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