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威海市实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0-01-01 19:26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1月1日起,威海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统一执行新版的国家药品目录

据威海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国家发布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医保药品目录的全面调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要求,认真履行国家医保局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版药品目录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在确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从整体上提升医保药品目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有限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

新版目录适当增加了参保人员无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的甲类药品数量,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增加了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儿童以及急抢救等药品数量,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保障水平;将更多的中药饮片纳入了目录范围,支持和鼓励群众使用中医药治疗;扩大了治疗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等专利独家药品数量,更好地满足了重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新目录还大幅压缩了主要起辅助作用的药品数量,最大限度减少患者不合理支出,保证有限的医保资金花在刀刃上

威海市严格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强化一切措施,确保新目录及时落地。为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最大程度地减轻患者负担,威海市将实行新老目录并行1个月的政策。对之前已纳入威海市目录但此次未纳入国家目录的药品,实行3年过渡期政策,在过渡期间,参保群众使用这些药品仍可享受原报销待遇。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对高值药品的使用管理。对阿比特龙、来那度胺、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4种高值药品不再实行“三定”管理,对国家新谈判的27种药品纳入高值药品管理范围,威海市高值药品数量增加到65种;对本次未继续纳入目录的拉帕替尼、托伐普坦、氟维司群和重组人干扰素β-1b4种药品,执行过渡期政策,已使用这4种药品的患者在2020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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