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9-09-27 11:34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升医保付费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深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在我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9月26日下午,威海DRG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在塔山宾馆举行,副市长高书良出席仪式,9月27日上午威海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启动会议在塔山宾馆召开,这标志着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正式启动,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全新阶段。

9月26日,举行威海市DRG支付方式改革项目合作签约仪式

 

          在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我市将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推进,用2年左右时间分阶段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预计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基线调查、编码对照、病案规范等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DRG分组测试、权重费率调整、模拟运行、审核规范、政策制定、流程改造、协议修订、效果评估等工作;2021年底前实现对试点医院按DRG付费。

 

 9月27日,启动会威海市医保局局长毕兴全同志讲话和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刘洪波同志讲话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工作作为我市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途径,与市民利益息息相关。”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力推进DRG付费可以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医保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增强医疗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自我约束、主动降低成本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同时,我市将根据地域性的特征和差别完善DRG分组,以建立DRG付费制度为主,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推动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9月27日,启动会国家DRG试点专委会成员胡牧教授就“DRG与医保购买服务”进行授课

9月27日,启动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管理办主任杜圣普教授就

“DRGs与医院管理(DRGs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进行授课

 

   据了解, DRG是按照临床诊疗过程相似、资源消耗相近这两个维度,参考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急性期住院病例划分到若干诊断组进行管理的体系是国际上公认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具,也是医保、医院和医务人员均认可的管理工具,具有病种覆盖全面、医疗成本可量化、医疗质量可比较、医保支付可调控等特点。提供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可比性,为医保支付、医疗服务评价、医院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目前,我市确定了包括市立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18家规模大、病种覆盖全、信息化基础好、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和少数专科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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