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02 09:36 信息来源: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由威海市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残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威医保发〔2019〕52号 ),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南海新区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

        居民护理保险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个人缴费、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试点期间个人暂不缴费,福彩公益金筹资标准为10万元;居民医保基金划转20元/人;财政补助40元/人。累计缴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五年及以上并享受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居民可以申请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护理保险基金按照参保居民护理形式实行差别化支付标准,居家护理为每人20元/日,护理服务机构集中护理为每人20元/日,护理服务机构医疗专护为每人100元/日,住院期间的日常照料为每人15元/日。

       

居民护理保险的推行,将大幅减轻失能居民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提高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在宏观上解决“以医代养”造成的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浪费情况,规范提升相关护理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医养结合产业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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